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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持股遭司法标记,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2024-07-22 17:56  点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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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7月21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等情况,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2.54亿股)的34.71%。杉杉集团近期累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1.47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79%,占公司总股本的6.52%。

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7221.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杉杉控股近期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7221.2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2%;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915.4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68%,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前述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2.19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26%,占公司总股本的9.73%;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915.43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8%,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是一家以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25822.32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