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软件服务业企业认定条件
(一) 在济南市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通信、信息技术、数据 处理、存储、运营、电子商务平台、集成电路设计,以及公共基础综 合服务平台建设维护运营等应用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收入;
(三) 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数占企业职工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40%;
(四) 软件产品及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软件产品开 发销售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
(五) 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 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35%,其中自主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和自主信息技 术服务的收入占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收入的比例 一般不低于 50%;
(六) 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件以上由国家版权局颁 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七) 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信息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八) 具有与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 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济南市软件服务业企业认定条件产品网址:http://www.kuqiw.cn/4270/2916881.html
品牌 | 单价 | 面议 | 起订 | ||
供货总量 | 发货期限 |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 所在地 | 山东 济南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