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科技创新小巨人条件:
2017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应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
条件一:满足以下全部七点要求的企业
1. 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了核心竞争力;
2. 企业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内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 发明专利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2) 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
3) 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件以上。
4.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5. 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 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 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40%以上。
7. 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条件二:已入库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经市科技创新委审核后,可进入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
二、申报科技创新小巨人材料
1. 已入库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提交材料:
提交获得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生成带水印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请书》(封面标注:已入库广东省高新技术培育库的企业)
2. 申请通过核实评审方式入库企业提交材料:
1) 《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
4) 专职研发人员身份证明、学历、职称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 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
6) 近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 近2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8) 近3年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9) 研发组织和财务管理水平材料;
10) 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证明材料;
11) 近2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2) 近2年研究开发活动材料。
三、申报科技创新小巨人流程
1. 企业申报。
企业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2. 各区核实、评审和推荐。
对未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申报企业,专家根据对企业的熟悉情况自行安排会议核实及评审,或现场核实及评审。
3. 市科创委复核与抽检。
市科技创新委(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推荐的全部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复核,逐项核对所有入库条件,并根据复核结果,对部分企业采取约谈、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审查,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4. 行政审议与公示。
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审议拟入库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名单,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5. 下达经费。
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市本级财政支持经费,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区财政支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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